问题描述:
请各位谈谈酒店对客人贵重物品丢失的责任问题的认识及看法
劳驾了!谢谢!
问题解答:
首先看客人贵重物品是否寄存了:如果客人未按酒店的要求办理寄存手续,消费者即使起诉也难以得到支持,一般只有等待公安机关破案。虽然酒店作为经营单位,有义务在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上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丢失物品后,如果消费者能指出酒店存在明显过错,如酒店没有保安人员、客房的房门可随便被打开等情况,酒店将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其次看客人寄存贵重物品时有无说明: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应当向保管人说明,由保管人验收或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如果客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向酒店言明寄存物品系贵重物品及价值的证据,酒店的该保管责任只是限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超出部分则不会得到支持。
再次,客人寄存了贵重物品且向保管人说明了,最终客人贵重物品还是丢失了,那酒店对客人贵重物品的丢失应承担全额赔偿的责任,至于酒店内部如何处理员工,那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