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 物业管理费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5-21 08: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请问在上海租房,物业管理费该由谁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请问该由谁承担呢。 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呢,谢谢!
我看物业管理条例中说: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那这个是否是说 该由业主承担呢?
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中说:房客需要承担,水电煤,有限电视,电话费用,没有涉及物业这个项目。

问题解答:

根据楼主所描述的情况以及现在的法律规定,楼主是不用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房时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双方(租户和业主)之间的约定了。法律一般不会涉及这个角度,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租客缴纳,那么租客应当缴纳,如果没有约定租客缴纳,租客有权不交。

通常按照惯例来说,谁享受服务谁缴纳费用,因此一般是由租客交管理费,建议你最好和房东沟通一下,毕竟你们还有联系,免得因为一点管理费搞得关系不好,特别是拖了几个月管理费累计很多的时候,很容易让双方发生矛盾,而且由于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而产生滞纳金以及物业上其它的不便是很不值得的。

为了和谐,早点联系,早点处理。

1、首先你要明白,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要交纳的费用,不是物业公司和你签订的;
2、你和房东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你们的合同约定,
3、在你和房东之间有约定由承租人(即你)交物管费的,那就是你交纳了;你和房东之间没约定的话当然不用怀疑是房东交纳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肯定是承租人也就是房客出,除非租房前有约定,否则就应该享受居住权的人出。

一般都是由承租人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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