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爬山时,因为栏杆断裂,导致从台阶上跌落,造成面部腿部蹭伤,公园是否应该赔偿以及赔偿金额

发布时间:2024-05-19 22: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下山的时候,因为脚滑,所以身体发生了倾倒,当他试图扶住路旁的栏杆稳住身体时,栏杆发生断裂,导致身体加速倾倒并从台阶上跌落,造成面部及腿部较大面积蹭伤。公园以父亲年龄大(73岁)为理由不进行赔偿。但是我父亲连续六年每周坚持爬该公园的山,年龄不应该作为不能爬山的理由,而且栏杆不结实,属于公园方没有维护好公园设施,个人感觉理应赔偿。

问题解答:

公园应该赔偿
公园的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公园的栏杆的安全性是由公园保障的,公园完全有义务对其进行维修和保护,也应对因栏杆不牢固而产生的损害后果进行注意义务,而现在您的父亲因为公园没有注意保护的义务而使得您的父亲受伤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公园的已经构成侵权责任,您完全有理由要求公园对您的父亲进行赔偿,所以你可以通过法院对公园提起侵权之诉。

应该赔偿。

年龄大跌倒和栏杆损坏没任何的关系.公园的义务就是保证设施完好,及相应的管理工作.

应当赔偿。属于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建筑物等设施的设置或保管不善造成了损害发生。正是由于这种设置或保管不善,使建筑物等设施失去通常应有的安全性能和条件,而建筑物所有人未能有效证明对损害已尽相当的注意,即没有提出无过错证明,那么其就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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