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杂工酒店受伤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24-05-13 21:3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在烟台一家酒店勤杂,在要下班时,因为地面太滑,把头跌伤。然后医药费用和务工费用是不是酒店应该全额赔偿,按照60%赔偿是什么意思?是否合理?
或者还有其他赔偿?

谢谢各位律师朋友,帮帮忙!
朋友在酒店干了14天发生的事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解答:

这是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这是确定无异的。
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发生的、或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承担责任。医疗费和务工费应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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