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论坛网

发布时间:2024-05-21 14:5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亲戚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市北区新产业团地的热电厂干司炉工,至今已两年多。一直没签劳动合同,2008年4月22日,该厂一位主任对他说:因为他年龄大,厂里用不上这么多人的原因,厂领导决定辞退他,让他明天不用到厂上班了。我的这位亲戚今年57岁,现在让他下岗,生活陷入困境,像他这种年龄,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愿意接受他了,现在生活已极其困苦,原先的热电厂也没有给他投社会保险。我有一点疑问,热电厂可以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就随便开除工人吗?在现今法制健全`文明向上`的青岛市,能眼看着一位老工人没饭吃吗?????!!!!!

问题解答:

这样的情况需要专业人士去解决的,首先你找到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看看他们能给什么建议
其他我就不知道了,仲裁委员会是一定要去的,他们就是解决这样问题的机构,还有,一定要有在哪里工作的证据,还有年限
没良心的人到处都有,所以我们要维权,努力吧

去找劳动局维权,结果可能是补齐2年的社保,多发2月的工资。至于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合法。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