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想请问有个朋友是酒店收银员.现也关押.他从外面进假酒然后从酒店拿出真酒.从中赚去差价.而我另一个朋友知道这些事但没参与.而且在事发前与他一起去见过假酒供应商.请问他有罪吗?有什么罪?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我还想请问我朋友去见假酒供应商只是陪同那收银员去.他构成共同犯罪吗?
问题解答:
像这种非刑事案件,没参与,没盈利的,没有太大的关系
你朋友要视情况而定,按共同犯罪来说,是必须要有事先的“犯意沟通”,如果你朋友没有参与,就不构成共同犯罪,知情不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而如果见假酒供应商等行为是你朋友引荐,安排的,构成共同犯罪
建议到工商部门就报,需要公安介入他们自然会来。
去问问警察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