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对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可以借走或者补充吗?

发布时间:2024-05-19 16: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可以阅卷或者复印,一般不能带出法院外。
如果有证据,可以向法院提交。

可以阅卷,但是不能借走.至于你说的补充是什么意思,请说明一下.

可以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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