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电脑打印),有遗产被继承人签名并有书面订立时间,该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9 发布:上海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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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无效,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所以电脑打印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这条司法解释来看,你说的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公证人在场做证的话:只有遗嘱人和被遗嘱人双方的签字,会被其它继承人怀疑这份遗嘱的公正性而直接推翻的!

可以的,只要被继承人看了内容后,
自愿签字就是合法的。

应有两个已上的证明人的签名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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