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的人格权

发布时间:2024-05-18 14: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学习导游法规知识是遇到一个不解之处:有一句话是“人格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毫无例外终身享有的权利”。不知如何解读。公民作为自然人享有人格权那是很形象的。但作为组织存在的法人有如何享有这种权利呢?谢谢。

问题解答:

把单位法人当作一个自然人来看待就容易理解了,单位一样有荣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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