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亲爱的会员:
淘宝网认为您店铺中目前出售的产品,有重复开店/虚假代理(他人代发货行为)的嫌疑。
请您在7天内,配合提供以下证明
1.进货清单
您店里出售的产品每款商品的进货清单。(请注意,若您出售1000件产品,则需要1000件商品的明细进货单)
(若是支付宝进货,请提供支付宝交易号)
2.发货证明
产品发货证明(快递单)
请您在7天内提交以上证明到淘宝客服处(通过留言方式提交),我们核实后会给您保留继续经营的权利,若您逾期不能提供,而且没有主动下架此类商品,我们将下架所有未出价商品,永久限制商品发布权限,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虚假代理”的定义:A会员有货源,下面设置了B、C代理,让B、C将A的产品上架,如果有买家D向B、C购买宝贝,由A直接发货给D,这种交易模式为假代理,一旦核实我们将以干扰网站6级进行处罚会员(下架所有未出价的商品,永久限制商品发布权限),此种行为变相重复铺货,严重干扰网站正常交易。
祝商祺!
问题解答:
呵呵 那是不让的,等于一个人多开好几个店铺!
不过怎么处罚的呢?
好象没什么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