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通过上海一家叫中企的人力资源公司与香港公司的代表处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是中企,乙方是本人,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他们办理居住证?(当时咨询时,中企说不可以,需我们的代表处需要达到什么要求之类的,但是现在听人说是可以的,因为我的劳动关系在中企,跟代表处并没有关系)
不是说呃 上海的政策有所改变 公司要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数额 才能为员工办理人才型的居住证?
问题解答:
没这说法的.只要你在上海工作.有本科以上学历.就能够办理引进人才类型居住证.如果达不到本科.可以办理普通工作类型居住证.
去公安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