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一个酒店预订收费纠纷做一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5-15 22: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办签证的过程中通过HRS公司的网站用信用卡担保预订了一家比利时酒店,由于签证没有及时批下来,而我忘记修改和取消了订单,这样就发生了“no show”,也就是放空费,按照HRS公司的服务条款来说:a) 对于标准预订,酒店一般将房间保留到当地时间下午6点。如果客人不能在下午6点之前到达,酒店免费取消用户的预订。客人则不再有权在该酒店住宿。如果客人无法在下午6点到达,他必须直接通知酒店他预计到达的时间,并要求酒店给予收到该信息的确认。这样,如果用户提供其信用卡号码作为担保的话,酒店可以同意保留预订。
b) 承诺预订是酒店为客人保留一个晚上的房间。对于客人未及时取消预订或未能到达,酒店将收取用户一个晚上的住宿费。
现在酒店从我的信用卡扣掉了700EUR,而一个晚上的房价仅为51EUR,我通过国外的朋友和酒店做过交涉,酒店回答要即使没有住也要扣掉我所有的房费,但从HRS的服务条款看对于客人未及时取消预订或未能到达,酒店将收取用户一个晚上的住宿费。
现在我该从哪个渠道维权才能减少损失?盼有过类似经历的人或高人指点。

问题解答:

你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求助,酒店没有尽到通知义务,有过错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