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上海外来媳妇,户口在外地,单位只缴纳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这种情况下有哪些福利是可以享受的?比如生育金一类。
另外想咨询一下,我在单位工作已满五年,生育前经公司同意提前休息,这个是否算产前假,是否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如果不算产前假,按照病假来算,是否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如无法解答,能否提供具体应到何处咨询)
问题解答:
综合保险与生育险是有区别的。。。
不过一般人不知道一点,生育费用可以通过综保的重大疾病报销一部分的——对于医疗保险的待遇,主要是住院医疗保险,而门诊不负责,且规定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整合下就是
住院补贴的部分由综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而承担部分以下的以及门诊等没有保险的部分由公司承担,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但是这只是说法,具体实施中还是要看你们单位的情况。。。得看你们单位的待遇如何了。
咨询电话是12333
最后恭喜你当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