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海市区通行证(货车)

发布时间:2024-05-15 11: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牌照的货车,想指导如何办理进去市区的通行证?谢谢

问题解答:

只要除夜间运输外,在白天确需要货运的都可申请。发放办法,货运车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市私营企业协会以及三资企业的货运通行证,由市交巡警总队按其车辆比例核发;各区、县企事业单位、无上级主管的企事业单位、货运车不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及未列入市交巡警总队发证范围的车辆,由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核发通行证。核发通行证需凭本单位介绍信,三资企业办理通行证需带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外经贸委批准证书、车辆行驶证、企业法人代码证和介绍信(上述各证件均需正本,复印件无效)。从2007年1月22日起,上海市将使用新的货运汽车通行证,发放工作将从1月8日开始办理。
具体换发货运汽车通行证事宜如下:
2007年度《本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继续分为单、双号证,单号证的使用日期为周一、三、五,双号证的使用日期为周二、四。周六、日允许悬挂本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进入凭证通行的范围。   
凭证通行的范围具体为:
惠民路(杨树浦路起)—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西宝兴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陆家浜路连接黄浦江所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或路段)以及控江路(大连路—黄兴路)、内环高架路(中山北二路上匝道西向东除外)、逸仙高架路(场中路以南)、南北高架路(汶水路以南)、延安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资企业的《本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按比例核发,其他发放办法与去年相同。各单位办理通行证需带好本单位介绍信;三资企业需带好工商营业执照、外经贸委批准书、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介绍信。(上述各证件均需正本,复印件无效)。   
接待时间:9时至11时30分、13时30至17时,办证地点在太阳山路38号,市交警总队底楼大厅。

就看你是上海市哪个区的,你带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到所在地交警中队即可,他会限制你的进出时间行驶线路。

你一直走 遇到了收费站自然能办

如果不是天天进去的话,找人租借是最好的,一次一百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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