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没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进行告发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15 13:1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的一家台资企业上班,06年一直工作到现在,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保险交纳,知道08年新劳动出来了,必须要签合同,若没签的,公司需从08年2月1日开始要给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我现在想去告发公司,应采取哪种比较好的办法呢?劳动仲裁?打12333告发?还是怎么??我现在有如下证据:
1、每月转帐工资的明细
2、有转正时老板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3、交纳保险的明细
等等。。。
还有就是劳动仲裁有没有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括号里面的,是从网上看到的,我这种情况是否超过60日了?这种日期该如何界定??
不要问我为什么要这么执着的要告发这家公司。。。想必大家都知道台湾公司的不好。。。!
1、我们公司没一个签订合同的。。2、我想离职了!~~!

问题解答:

建议你申请仲裁,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那进行申诉,你和原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你们有事实的劳动关系存在,还有公司每个月发给你的工资,和社保缴费的清单记录都可以当作是证明材料,也是你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现在是你要离职,但是不甘愿和公司没签合同或是在工资上有争议吧?离职很好解决,提30日以书面材料通知前用人单位,即可。
如果想整这公司的话就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诉,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进行劳动争议处理。

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新劳动法已经对申请仲裁的日期进行调整,应为一年之内。
如果你不想在这里工作下去,当然是申请仲裁了,打电话投诉只是给予公司行政上的处分。

首先,你的证据已经比较充分了。(但是复印件是否能够被采用,不好说)。方法也很简单,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区或经营所在区的劳动部门(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稽查大队举报,也可以带着你的身份证、证据和自己打印的申诉材料直接去劳动局申诉(一般在办公大厅都会有专门的窗口受理此类问题)。再下来就是等劳动仲裁的通知了

你确实想离开公司?
你的情况不算超过60天,原因是你还在公司工作,一般情况是你离开公司后的60天,至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那你是现在才学劳动法,现在才知道有这些规定。哈哈。你可以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一定会受理的。

你的问题比较明确,你应该申请仲裁已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专业的劳动争议专家,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加我QQ:516080439,这里讲不清楚。而且有些数据你没有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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