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先说下我的情况,有点长,请大家耐心看完:
我是在07年11月5号来到我现在这家公司实习的,当时是实习三个月有工资的,也签订了实习合同,合同上写明三个月实习期之后自动会转为正式合同。也就是在08年2月5号转正了。但是因为我还没有毕业,正式合同一直没有签订。今年4月份我终于毕业了,合同本来是5月份签订好但是一直拖到7月15号公司才盖章,合同上我的工作年限是从08年5月1号到09年4月30号。我也已经于7月18号将户口手续办理好(落在延安西路900号高校指导中心),现在公司人事正准备办理我的社会保险(四金)。
我想请问的问题是,等到我的社会保险账户办理好,公司帮我补交四金是从合同上的5月份开始补交,还是应该从我转正的2月份开始补交呢?
希望有人可以给我确切的答案,个人觉得应该是从转正的2月份开始补交四金,不知道对不对。
先谢谢各位了,积分不多,剩下的50分全部贡献出来。恳请各位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
我的档案和户口都是放在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也就是延安西路900号那里。
本来我的档案5月中旬就已经到了延安西路那里,就是因为等合同盖章,弄到现在才把落户手续办好。
问题解答:
你的档案在08-5-1才正式到你单位,所以你的四金只能从08-5-1起缴纳。
从转正的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