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上把腿碰了车站是否有责任

发布时间:2024-11-09 09:4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车站上大巴后,由于汽车的后门没有开我就从前门上的车,但是在后门没有上人情况下,乘务人员并没有把后门的楼梯盖板盖上,致使我在经过车的后门楼梯的时候,为了躲避一个乘客,掉到楼梯下面,造成腿部受伤。不知道哪位懂得法律知识的仁兄,能够告诉我,这种情况下车站时候要承担责任。该车是车站的车,还有一点就是车并没有开动。

问题解答:

法律角度,这个是个运输合同,运输中,非乘客的原因受到的损伤,运输公司要负责,这是明文规定的。三、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参考文献:《合同法》

三、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旅客的主要义务。
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还有,最主要的是你当时买票了吗?如果买了一定要吧当时所买的车票保留。那相当于是“合同”唯一的凭据。

我的知识有限~如果对你没有帮助的话 你可以直接拨打公交投诉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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