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式公房户口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8 03: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现在有套老式公房,户口本里有5个人,房屋面积16个平房。请问和户主直系亲属的人是否还可以在这套房子里面新报户口。具体流程是怎样??
此处公房并未面临拆迁,户口没有冻结。
迁入的是上海户口,该房屋内所有产权人也同意迁入。
但现在派出所用低于最低住宅面积的理由不予以办理准入手续
请问我该如何继续?

问题解答:

户主直系亲属的人这个和上报户口没有关系的
如果房屋的所有产权人同意的话是可以迁入的
如果该房屋即将面临拆迁,一般派出所会在一年前就开始禁止户口的迁入
办理户口迁入到该房屋所在地区的派出所登记办理
前提是迁入人本来就是上海户口的

补充~~~~~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里面的确有这条
第十八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所属的皖南、苏北4个农场,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一)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
(二)迁(移)入后不造成住房困难(按照迁移时本市城镇住房解困标准)。

你只要跟他说你只是将户口迁入,本人不在里面住,不会造成住房困难,但是否让你入住要看情况,反正我一个同学他就在奶奶的家里塞了9个人的户口,20多平方的房子,因为那个房子要拆迁
这个最好有找熟人办理一下,否则手续比较繁琐

上海明伦律师所周运柱律师认为:户口问题法院一般不处理,其原因在于主管户口的权力在于派出所,派出所等机构对此的操作一般是承租人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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