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据我所知
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
如果用人单位必须穿着制服上班,
也不该向员工收取服装费
因为制服也是劳动条件之一,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
我是08年应届毕业生
专业是旅游管理
去绵阳某星级酒店应聘
等我正式酒店去报道时
该酒店要收取新员工800元的服装费,
她们说的这是"服装管理费"
如果你干不到一年主动离职该费用不退
这且不说,可是
不知道贵酒店会不会在员工干满一个月后
又得在工资里扣培训费 管理费等等?
强行收费,不交不能够建立劳动关系
难道这一现象就普及了吗?
问题解答:
不合法
合法,但是一套服装800元,是什么牌子的啊,阿迪达斯的吗?
或许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律师,让他来替你解决
我知道。很多酒店都这样。要不交也没关系。很多人等着交。不交就不要你上班。酒店黑
缴纳必要适当的服装费本来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他的这种行为,第一,费用明显偏高不合理;第二,如果你干不到一年主动离职该费用不退,就明显带有押金的性质。于是就转化为劳动法所禁止的收取押金的行为了,并且是明显的变相押金。但是该酒店单方提出这样的条件,既想维权又想进入酒店工作,比较困难。
不合法......
不合法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