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证更名-减去一个人名字的问题-有贷款-上海。

发布时间:2024-05-16 14:5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当时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写了3个人的名字,一是我本人,二是我母亲,三是我女朋友,由于需要贷款,所以房贷前进行了所有的有关业务办理,包括进行公正等等。银行贷款下来后,平时贷款全部是我一个人出,无经济上的问题,现在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将我女朋友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房子已买了二年,现在银行商业贷款已全部还清,还剩下公积金贷款,同时没有产权纠纷上的因素。现问题如下:
1、 综上所有因素,我现在能不能办理将女朋友名字去掉的业务。
2、 我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改名时会不会和银行什么的发生手续,如有的话需要如何办理。
3、 在办理该项业务时,需要哪些人出场,带上哪些资料,同时需要交纳哪些费用,以什么方法操作所产生的费用是最低的,是产权转让还是赠与还是其它的什么方式。

谢谢
非常感谢hakali,但还有几个问题可能没有清楚。
1、贷款是我一个人在还,但当初银行的贷款合同是把所有房产证上的名字写上去的,这是不是就涉及到了更变的权利人?
2、你所说的费用是以1/3现房价为基础,这个现房价是如何确定的?难不成需要再第三方公正或是评估?还是以当初的购房合同金额为准?
3、所说的相关政府的有关费用是怎么样的,会产生多少的费用?有没有具体的比率?
谢谢

问题解答:

1,可以办理。名目:权利人变更
2,需要更变的权利人不涉及到贷款的情况下,不和银行发生关系。可以直接办理。
3,需要3位权利人全部到场,房产证,身份证,私章等参照你们买房子时候的资料文件。费用以1/3现房价为基础。具体费用咨询房屋交易中心。方式为转让。也就是女友把自己1/3的产权转让给你们。

方法就一种,不存在最低费用。法律为了规范随意的产权变更,很早就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所以这里没有空子可以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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