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行社的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4 19:2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们一家一行人去泗交漂流,但由于景区的管理不善以及管理人员的粗鲁态度,以至于我的姨父在下滑的过程中撞倒大理石壁,造成了锁骨断为四节,粉碎性骨折,现在非常痛苦。我们想找景区去说个明白,请问在投诉状上应该怎样写,如果要索赔,多少合适?(我们不想讹诈,只想讨个说法)
景区管理人员态度粗鲁,服务不到位,没有告诉我们注意事项,所以我姨父就没抓牢。

问题解答:

因景区管理原因导致游客人身受到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1、景区管理人员没尽到管理义务,应赔偿
2、赔偿数额,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为限,如构成伤残(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可要求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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