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公司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7 12:4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上班,07年11月进公司,到08年2月催过公司跟我签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合同。但是公司08年6月份又开始帮我交综合保险了。
请问如果我离开公司,可以叫公司补偿吗?或者公司开除我,我可以拿到补偿吗?
zfy777,是和外服签的,但是我没有拿到和外服签的合同。因为好像我了解,自2008年1月1日起,如果不签合同的话,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另外,我们发工资都是现金交易的,我需要拿个什么证据吗?

问题解答:

你先确定一下 合同是和外企服务人员公司签订还是和外企直接签订的,上海有些外企是通过外服招聘人员的,职工的合同都是和外服签订的。
你如果离开公司得不到任何补偿。
如果公司开除你的话,相信外企老板对法律知识还是有的,要么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要么补偿一个月的薪水给你。
就像楼上说的,已经加了金了,没必要去打官司,律师费比你得到的还贵,为了争口气和人民币过不去不值得。

给你工资给你交保险了你还要什么补偿?
公司开除你,基本不可能,一般公司都会把你逼得自动辞职
再说 就是公司不给你补偿你也没办法,为了这点钱打官司都不够律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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