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几年可以获蓝印户口,如何办理,买房是否可以迁入户口
问题解答:
上海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
问:最近街头巷尾很多人都在议论关于蓝印户口停办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在本市买了商品房打算办蓝印户口的外地人,您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蓝印户口的情况吗?
答:好的。本市于1993年12月出台了《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并于1994年2月起试行。在本市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本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只要具备《暂行规定》的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就可以获得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这就是蓝印户口。有蓝印户口的人,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和上海人同等的待遇。1998年市政府又对《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应该说,蓝印户口政策的推行,对本市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尤其是推动房产市场的繁荣,促进本市商品住宅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问: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蓝印户口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但我们又有一个疑问,既然蓝印户口对本市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那为什么现在市政府要停办蓝印户口呢?
答:这次市政府决定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蓝印户口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对本市招商引资、引进入才、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蓝印户口的申办条件和申办人员数量与目前本市控制常住人口总量的要求不相适应,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直接影响了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市政府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下发了通知,决定从2002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并妥善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问:您能把市政府作出停办蓝印户口决定的原因说得具体一些吗?
答: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蓝印户口发展过快,申办人数过多,不利于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不利于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都知道,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必须要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人口增长速度必须要与城市的经济、教育、社会保障同步发展。上海已经是一个特大城市了,如果继续执行蓝印户口政策,一方面,势必对本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带来负面效应,使人口发展过快,从而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本市相应的公共服务、公共配套设施跟不上,必然影响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全体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是不利于本市人才的柔性流动。蓝印户口政策执行的初衷之一是引进人才,但从目前状况看,这方面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以浦东新区为例,真正引进人才的比例只占10%左右。
三是不利于解决本市户口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本市新建楼盘的不断出现,尤其是郊区低价位、大面积楼盘的相继出现,目前申办监印户口的人员急剧上升,去年10000个蓝印户口指标到当年的7月底已全部用完了;今年3月中旬,篮印户口指标已用掉7000多个。按这个势头办理蓝印户口,2至3年后将会有大批的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这些人员将大量挤占本市每年有限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指标,给本市解决户口上历史遗留问题带来很大困难,直接影响本市的社会稳定。
问:您刚才谈到,蓝印户口对本市引进人才的作用不明显,而刚进入才是我们这个城市所必须的,停办蓝印户口后,引进入才的渠道不是又减少了吗?
答:引进人才,构筑人才高地才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县十分重要的,执行蓝印户口政策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引进人才,这个目的达不到,就必须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目前,本市正在调整人才进沪入籍政策,要逐步实施“土海市居住证”制度,建立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并积极探索对柔性流动的人才实行市民待遇的制度。因此,停办蓝印户口不会影响本市人才的引进。
问:据我所知,蓝印户口要经过三、五年才能转成本市户口,那么本市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后,对那些已经有了蓝印户口但还没有转成本市户口的人有什么影响吗?
答:没有什么影响。对于已经批准的蓝印户口,公安部门还是根据《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年度复验,对符合条件的还是按照总量指标和先后顺序转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如果申办蓝印户口的人在2002年4月1日之前已经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也已经受理,但还没有办妥蓝印户口,那他是不是可以继续申办?
答:当然可以。对于2002年4月1日之前公安部门已经受理,而且符合《暂行规定》的申办人员,公安部门还是会按照《暂行规定》为他们办理蓝印户口,包括以后转办本市常住户口。
问:我有一个朋友是被上海的一家大公司聘用的,他原来打算申办蓝印户口,现在恐怕不能办了吧?还有一个朋友问我,他们已经有了申办投资类蓝印户口的指标了,可是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办?
答: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2002年4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申办投资类、聘用类蓝印户口的人员,可以从2002年4月1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你的朋友如果属于这种情况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去申请。对于投资类已有了公安部门核发的蓝印户口指标的,可以从2002年4月1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
问:如果外地人在2002年4月1目前已经买了商品房,而且拿到产权证了,他是否可以申办蓝印户口?
答:按照规定,如果外省市人员在2002年4月1曰之前符合《暂行规定》申办条件,已取得商品房产权证和《购买商品住宅达到申报蓝印户口标准确认表》的,可以在2002年4月30目前,向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
问:那如果他买了房子还没有拿到产权证,是不是还可以申请呢?
答:那就要看他是否与房产部门签定出售合同了。如果购房人已在2002年4月1目前与房产部门签订了出售合同,但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还没有拿到产权证,只要他凡符合《暂行规定》申办条件,还是可以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购房申报蓝印户口的确认申请,也就是拿到《确认表》,然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提出申办蓝印户口的申请。
问:如果购房者已在2002年4月1目前与房产部门签订出售合同,但他是以分期付款方式交付房款,现在还没有付清全部房款,那他还能不能申办蓝印户口呢?
答:这种情况还是可以继续申办蓝印户口的。申办购房类蓝印户口者如果己在2002年4月1日前与房产部门签订了出售合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目前尚未付清购房款的,只要符合《暂行规定》申办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胸房申办蓝印户口的确认申请,其中原外销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直接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确认申请。购房人凭房产证和《确认表》,在规定时间内向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
问:如果想申办蓝印户口的人买的是期房,房子还没有拿到手,那怎么办?
答:如果想申办蓝印户口的人买的是期房,已经在2002年4月1目前与房产部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只要他符合《暂行规定》申办条件,他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房产交易中心提出购房申报蓝印户口的确认申请,其中采取抵押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只要符合《暂行规定》申办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亦可向房产交易中心提出购房申报蓝印户口的确认申请。取得房产证和《确认表》后,购房人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申请。
问:如果想申办蓝印户口的人在4月1日前已经和房产部门签定预订协议,付了订金,不过还没有签订预售、出售合同,是不是可以办理蓝印户口?
答:这种情况就不可以办理了。2002年4月1目前虽已经和房产部门签订了预订协议或付过订金,但还没有签订预售、出售合同的,各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再核发《确认表》。同时,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也不再受理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如果购房人因为不能办蓝印户口而要求中止预订协议,不买房子了,他可以与房地产公司中止预订协议,房地产公司应该退还己经收取的全额预订款或订金。
问:我听说在奉贤区洪庙镇购房申办蓝印户口的政策与一般申办蓝印户口有所不同,那里的蓝印户口是不是也停办了呢?
答:在洪庙镇购房并已取得蓝印户口者,在其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后,可以按有关规定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提出办理蓝印户口的申请,在洪庙镇购房并且在2002年4月1日前已取得蓝印户口者,可以在其转为常住户口后继续按规定为他的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申办蓝印户口。
问:您刚才向我们介绍有关情况的时侯说,申办蓝印户口是有指标的,那么如果因为受指标限制还没能取得蓝印户口的人该怎么办理有关手续呢?
答:经公安部门受理,认定符合申办蓝印户口条件的人员,如果因为受年度指标的限制,未能登记本市蓝印户口的,公安部门将根据总量调控的原则依次办理,若本年度指标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的申办者的要求,则顺延至下一年度依次办理。
办上海户口,找个上海人结婚就好办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