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仲裁置换调解书快速化解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16-11-02 09:4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近日,睢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某企业及20多名劳动者要求置换调解书申请后,当日下午仲裁员便主动到企业进行现场办案,在审查其调解协议自愿性、合法性后,办案人员当场将企业调解协议置换成仲裁委的仲裁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整个办案过程不到一小时,就有效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纠纷。

    今年睢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案件特点,积极创新办案方式,打破以往调解程序复杂化的现状,实行仲裁调解书置换制度。即对争议事实清楚,双方分歧不大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双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立案前的咨询了解阶段,引导(建议)劳动者、用人单位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书按法定程序置换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调解书。该举措,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方便当事人;另一方面,把双方协议内容以仲裁法律文书形式固定下来。置换后的仲裁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助于案结事了,维稳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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