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分局以“三个三”措施为抓手推动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水平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6-11-02 09: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8

贾汪分局辖区现有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4家,爆破公司2家,剧毒化学品使用、销售企业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企业2家,涉枪单位2家,年生产炸药1.4万余吨、雷管5千余万发,使用剧毒化学品1万余吨,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今年以来,贾汪分局充分吸取外地危爆物品事故案件的深刻教训,积极适应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以“夯实管控基础、增强管控力度、促进管控落实”为重点,固化成功经验做法,创新理念机制手段,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网络,有力提升了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三个到位,夯实管控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分局主要领导对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分析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管局长每旬召开由治安、指挥中心、刑侦、网安、国保、经文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重点,互通线索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分局与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派出所与社区民警、辖区危爆物品使用单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各业务警种部门、各生产使用企业。明确涉危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涉危涉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三是宣传教育到位。结合“万警走访送平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便民平台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危爆物品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危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活动。同时,建立隐患线索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危爆案件线索,主动上交危爆物品,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群众主动上缴炮弹3枚、子弹20发。

强化三项措施,增强管控力度。一是摸清底数,掌控情况。通过上门登记、实地核查等形式,核实危爆物品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民爆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控,实时掌握危爆物品管理人和使用人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家庭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完善台帐,严控流向。加强危爆物品的来源、去向、用量等环节管理,依据危爆物品使用程序和日常检查工作,统一制作、印制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出入库、领用、清退等六类台帐,全面加强流程监管,严防漏管失控。三是强化检查,跟踪整改。对辖区涉危涉爆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规范、治安防范、购销手续、流向登记、守卫看护等管理制度,严查在违规运输、储存危爆物品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用足用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发现安全隐患502起,当场整改415起,限期整改87起,收缴气枪32支、铝弹21254发、炮弹3枚、管制刀具63把,查破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2人,查处行政案件4起,处罚单位4家,罚款20万元。

完善三项机制,促进管控落实。一是完善协作机制。积极会同安监、煤监、国土等部门,对全区危爆单位、采石场、煤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共同督导整改,实现齐抓共管。截至目前,现已查处非法盗采国家资源6起,行政处罚6人,查扣挖掘机7台。二是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估涉爆单位的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安全预警等级,将安全风险高的涉爆单位列为监管重点,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前预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三是完善培训机制。根据辖区内涉危涉爆单位的数量、规模和购买、运输、使用作业安全监管任务实际需要配足配强监管民警,组织开展以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检查技能、信息管控手段和职业风险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培训5场,培训民警160人次,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同时,组织开展企业单位管理、使用人员操作技能培训7场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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