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严查餐饮滥用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6-11-02 11: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即日起,我市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将率先开展自查。

  严查重点单位包括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机关食堂、各类餐馆(含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和餐馆附属的甜品站)、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区域包括重点单位食品库房,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现榨果蔬汁、腌腊烧烤和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配制场所或专间等。重点食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调味品)、粮油、乳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焙烤食品、冷冻饮品等。

  即日起至本月底,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摸底调查,督促其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自查自纠。同时,督促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到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将添加剂使用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

  6月1日至9月30日为清理整顿阶段。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年底前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巩固阶段。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发现、快速追查处置机制。

  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督查评估阶段。市食药监部门将对各地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及时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一经查实有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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