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一批农产品平价店

发布时间:2016-11-02 11: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为解决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的难题,省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年内全省要建150家以上平价店,每个省辖市至少建10个。市物价局表示,我市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将按照该《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菜价低于市面15%-30%

  《意见》提出了几种平价店的基本形式:一是在消费群体集中的社区开平价店,二是依托大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专卖区或专柜,三是在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直销专区。

  平价店必须与政府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经营的平价商品包含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蔬菜类农产品,这些平价菜必须以低于市面15%-30%的价格卖给市民;而且,当天气或节日等原因引发市场菜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平价店必须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按政府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向市民低价投放指定品种的蔬菜。

  销售老百姓常吃的蔬菜

  各省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个“平价商品目录”,并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调整。当地百姓常吃的主要基本品种必须是平价店的主营项目,不能说放着青菜、白菜等老百姓最需要的菜不卖,而去选择高价菜。“类别和具体品种应相对固定,不能随意减少,需要调整平价商品类别或品种的,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不卖便宜菜将被摘牌

  《意见》还对平价店提出了“准入、退出”机制。物价部门在推进平价店建设时,要按照规定审核资质,发放统一的“平价店”标识;在平价店建立起来后,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的,将及时取消其平价店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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