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商局18项措施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6-11-02 11: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5

  从徐州工商局获悉,7月27日该局出台了18项服务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

  该措施的主要内容:扩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权限。直接办理冠“江苏”行政区划名称的远程核准业务。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对本辖区内申请挂省名的外资企业进行审查、受理、上报,符合条件的,由省局远程予以核准,不需要挂省名的外资企业自己跑省局办理核名手续;授权窗口登记人员直接审批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积极创新登记工作机制,加强对窗口一线人员的授权,优化登记流程,由以往的“窗口受理”向“窗口办理”转变,缩短服务距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展“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外资年检模式,方便外资企业年检。将过去的外资企业统一到市局年检,变成由市局委托辖区各县(市)、区工商局分散办理,减少企业往返;对移动、联通等数量大的外资分支机构实行团体化和集中式年检,减少企业跑多点办理。

  对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采取更灵活的登记管理措施。对外商投资企业试行分段审批登记。允许筹建周期长、投资许可经营项目的外资企业,凭商务部门分段审批的批准文件和相关许可部门的证明文件,实施分段登记;对外资企业无法提交住所有效产权证明的,允许凭办事处或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认真做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不断探索完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制度。鼓励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对超出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登记范围,属于我市“三重一大”项目的外资企业,积极向省工商局直至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个案授权登记;尽力为企业“出资难”解困。对首期出资已经到位,剩余注册资本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到位的企业,该局将帮助企业在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办理减资手续;实行绿色通道特办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当好参谋和向导,在企业申请名称核准或立项、报批阶段,指定专人,事前介入,跟踪服务,对涉及工商部门的业务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尽可能给予解决,帮助外资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支持外商投资研发机构及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对国家政策允许高校、科研院所与外商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实体,或者外资企业设立国内研发机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予以积极支持;鼓励外商投资兴办投资性公司申请组建企业集团,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企业自主约定;深入企业调研,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并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紧张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所需所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通过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对徐州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授权,在未获得授权之前,将采取委托初审、远程核准等方式,让经济开发区外资企业在区内完成工商登记;推行“行政指导建议书”,通过采取行政劝导、行政提醒、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与保护企业长远利益相结合;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要求,对各直属局遇到的涉及外资企业登记事项中的案件,经向市局报备后,由市局委托当地工商局全权办理;加大对外资企业商标战略的培训,指导外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加强对外资重点商标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外资企业商标专用权、名称权等知识产权及仿冒知名产品包装、装潢、标识等傍名牌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实行“两项减免”,为外资企业提供优惠服务。一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免收年检费用。二是对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每年免费举办一次年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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