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指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受理相关案件。至此,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增长,加强专利保护能力势在必行。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及其他专利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