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2 11: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近日,我市出台并实施《徐州市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驻徐部省属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能的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出现4大类25条情形将被问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今年启动了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市委、市政府赋予市作风办充分权力,可以组织协调监察、督查、信访、法制、反贪反渎、经侦等部门,查办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可临机处置、现场处理,即时实施问责;涉及市委管理的干部,也可先行查处,再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处理意见。出台《徐州市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办法》,旨在细化机关部门和干部服务百姓中4大类25条问责情形,对在服务群众中设置门槛、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等性质恶劣、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一经发现,依照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严格问责、公开问责。

  在贯彻落实《办法》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人员将受到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待岗、责令辞职或免职、辞退或解聘;相关单位将受到黄、橙、红三级预警方式问责。

  市委明确,市委管理的干部,市作风办作为意见签署部门;市直各单位任命中层干部,必须征求市作风办意见,市作风办可以“一票否决”。

  • 上一篇:市消协将开展“3·15”专项服务和监督活动
  • 上一篇:驻徐全国人大代表返徐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