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医保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16-11-02 13:3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6

7月1日,“徐州发布”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大厦新闻发布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徐州市区医保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调整内容。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相继接到“关于医保转市外就医”意见和建议。5月28日,在市人大对人社局百姓办事“零障碍”专项工作评议时,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也就“关于医保转市外就医”等问题提出建议,按照逐条落实、逐步完善原则以及医保政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及时转外就医,市人社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的管理办法对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外转诊转院流程进行了简化,取消了以往转外就医需要第二家三级医院院外会诊环节。自7月1日起,对于符合市外转诊转院范围的参保人员,经市区一家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医疗机构审批,填写《徐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即可赴外就医。同时,对于急诊抢救病例,可先行转外就医后,再及时补办有关手续。以上人员的市外转诊转院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病家直接结算。

据了解,徐州医保政策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市医保中心希望社会各界、各阶层,对医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监管好、使用好医保基金,最大程度杜绝浪费,向人人享有更高水平医保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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