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4日, 市慈善总会在新沂市召开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推进会,推广新沂市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为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注入新的活力。
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是我市前几年慈善工作的薄弱环节,去年市慈善总会要求各县(市)、区加快基层分会建设,目前情况有所改观。新沂市16个镇、1个开发区全部建立了慈善分会;铜山区已有12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慈善分会,还有一个区直机关建立了系统慈善分会;沛县有4个镇、贾汪区有1个镇也分别建立了慈善组织。全市镇级单位已建立慈善分会的已有37个,约占全市办事处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基层分会共募集善款651.1万元,救助支出善款119.2万元。
我市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沂市委、市政府把镇级慈善分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建立镇级慈善分会的工作意见》,对基层慈善分会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泉山区在慈善分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铜山区委、区政府对基层分会建设高度重视,在已建15个基层分会的基础上,其余8个镇的分会筹备工作即将完成,7月底前将全部设立分会。二是典型引路较为成功。新沂市首先在瓦窑镇开展建会试点工作,经过近3个月的摸索、实践,去年11月在瓦窑镇召开了慈善分会成立现场会,各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出席。典型引路,稳步推进,至今年3月底,全市所有镇级单位包括开发区,都组建了慈善分会。三是分会运作较为规范。新沂市对镇级分会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分会组织机构,统一分会工作职责,统一分会财务管理,统一分会形象标识。各单位对镇级分会资金管理都能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所募资金由县级慈善会统一记账、统一管理,坚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慈善救助事业,坚持“谁募集谁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同时,各镇级分会都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救助办法等规章制度,保证了基层分会的规范运行。
下一步,我市将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大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和开展基层慈善工作的力度。新沂、铜山在进一步完善镇级分会建设的基础上,将选择条件较好的村试点设立慈善工作站;丰县、沛县、邳州、睢宁、贾汪年内将达到所辖镇(办事处)的50%设立分会,明年上半年全部设立;鼓楼、云龙、泉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完善区分会建设的同时,力争辖区内50%的办事处年底前设立慈善工作站,明年上半年全部设立,从而实现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全覆盖。各基层分会建立后,在工作运行上会坚持“一手抓募捐、一手抓救助”,在开展基层慈善救助上发挥独特作用。基层慈善救助工作将围绕助医、助学、助残、助孤、助老等方面,在第一时间把救助金发放到需要救助的对象手中。
今后,市慈善总会、县级慈善会和各基层分会将试行分级救助机制,明确各级救助工作的重点。分会所募资金必须全部由县级慈善会统一管理,救助支出必须接受县级慈善组织的检查和监督。救助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救助程序,用好每一笔善款。各分会将通过镇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的捐赠和使用情况,按时公开年度审计报告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慈善”。市慈善总会和各县级慈善会将加强对基层分会运行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基层慈善组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发挥日益显著的功能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