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9

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七月三十日在南京召开。图为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等领导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7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表彰创建先进,对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在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学勇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小敏宣读表彰决定。

  会议表彰了常州、徐州、扬州、无锡4个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全国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全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

  罗志军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他说,全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3年多来,各地坚持把法治城市创建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城市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面对新形势、根据新要求、适应新期待,我们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江苏?从总体上说就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其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环节这四个方面。归根到底,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感受公平正义、享受幸福生活。

  罗志军指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江苏,要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尊法守法、推动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阳光司法、树立司法权威。坚持全民守法,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信仰、养成遵法习惯。法治城市创建是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地要认真对照法治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全面梳理本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法治创建重点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时序进度、明确考评标准,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李学勇在作会议总结时说,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苏。要强化法治意识,紧紧围绕率先建成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突出法治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治创建,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推进力度。推进法治惠民,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副省长毛伟明,省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省武警总队司令员于铁民,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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