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警方新推惠民举措 同城新增住房可自由落户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8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新出台的12项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

  “对在同一城市已作常住户口登记又有新增住房的,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全家户口一并迁至新增住房落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张兰青介绍,此项新政适用对象是已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房产性质为户口所在城市自有产权住房或政府提供的非公共租赁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以前,本人要求将其家庭户口迁入新增住房的,要件之一是必须在新增住房实际居住;今后,公安机关不再对是否实际居住进行审核。同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在同一家庭户的,必须整户迁移。

  新政实行后,公安窗口服务将进一步提速增效。首先,实行窗口单位全日制受理群众急办公安业务。全省公安车辆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籍窗口周一至周六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周日受理群众急办和预约事项。对制作好的出入境证件,由省公安厅集中寄到市、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点发放,并可根据本人意愿,通过快递公司直接寄给申请人。同时,将法律规定的60日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进一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对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当地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受理,省公安厅优先制作并单独寄发,确保群众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在申办后的2日内发证给申领人。省公安厅将组建信息查询服务中心,24小时为全省群众提供本人身份信息核查和公安机关业务办理咨询等服务。

  新政将改革和规范110接处警服务。升级改造市、县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系统,推动110与12345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深化110社会联动工作。优化重组各种巡防力量,组建巡特警专门机构,市、县公安机关单独设立巡特警支、大队,派出所建立以公安民警为骨干、专职保安为补充的巡防中队;市、县级公安机关每天组织一定警力参与街面路面巡逻,全省公安检查站、省市际治安卡口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参与处置街面突发事件。

  交管方面,全省启用统一的“96122江苏交巡警服务热线”,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办理咨询和相关投诉举报。建立全省道路交通管理短信服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免费发送交通安全提示和交通违法行为、审验与换证、车辆检验与报废告知等短信。建立道路交通管理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实时路况、交通诱导等信息服务。

  开通全省边检网上报检统一平台,推广使用远程无线验放系统,为出入境旅客提供“一站式”快速通关服务。在江海港口岸一线设立边检警务室,开通“便民服务直通车”。建立巡查执法服务队,为偏远码头企业和临时开放点就近提供现场报检、办证、咨询等通关服务,服务进出口企业发展。此外,完善实施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治安预警、风险防控等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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