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同行业首创“徐州模式”

发布时间:2016-11-02 14:1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6

2012年3月27日,市委书记曹新平在全市作风建设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动员会上说,所谓“零障碍”就是没障碍,就是凡是不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备条件,而是人为设立的条件,导致办事难、办事慢,办事成本高,这个人为设置的条件就是障碍,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铲平这些人为设置的条件。特别是百姓急需的,眼前能够做到的,办事成本不是很高的,要先把它解决掉一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正式运行,至2014年2月,累计归集公积金303.36亿元,为1785236人次办理提取公积金135.82亿元,为11599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50.27亿元,支持职工购买或改善住房1354.27万平方米。

一边是多年来取得的骄人成绩,一边是市委、市政府对关系民生的“窗口行业”提出新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一步的发展道路怎么走?经过中心党组调研、思考,在改革中发展,走一条创新之路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共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也是一个窗口行业对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和能力的不懈追求。经过一年多的创新实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同行业中创下多项第一,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徐州发展的服务群众、规范管理的“徐州模式”,吸引了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内一些单位前来学习取经,得到了省住建厅等部门的高度赞扬,称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省同行业树立了标杆和样板。

建立科学内部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业务建设,从严规范工作开展。注重从基础抓起,从制度规范抓起,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业务政策。形成周调度、月考核、季评比、年综评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年初,积极分析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形势,修订下发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做好重点要点任务分解,细分到各管理部和处室,并按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职工绩效与业绩挂钩,年终考核兑现,为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出台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这种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改变了职工原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落后观念,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鞭策中心各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凝聚了人气,鼓舞了士气。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做到了早打算早安排,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平稳发展,各项业务指标超序时进度完成。几项主要业务指标仅次于南京、苏州、无锡三市,位居全省前列,领先苏北苏中各市。

内部管理制度日臻完善

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心先后制定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财务管理、稽核监管、网络管理、资产保全等30余项业务规章和管理制度;完善业务例会制度、500分目标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近20项内部管理规定,编制《市公积金中心服务规范》,全面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2013年又制定出台《合作银行评价管理办法》、《合作担保公司评价管理办法》、《合作评估公司准入及评价管理办法》、《零星物品采购、劳务采购评标办法》、《市区营业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完善了对营业部、管理部业务指导办法,改进了管理部经费使用核算办法,强化了对中心员工考核和办公环境秩序考核管理,各项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

开通12329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2013年底,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正式开通。市民只需要拨打12329即可足不出户享受住房公积金咨询及投诉建议服务。

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受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受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行为等的投诉,接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业务的建议等;客服人员还将主动呼出,对投诉建议处理结果、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回访和调查。

12329服务热线的开通,大大缓解职工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难的问题,有效地拓展了公积金业务新渠道,搭建了公积金服务新平台,对方便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咨询,促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率先在全省成立

住房公积金稽查大队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解决在个别单位中存在的对职工住房公积金重视程度不够,查处、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14年1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稽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

新成立的住房公积金稽查大队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履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责任;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并对其行为认定查处;依法查处不按规定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缴、少缴、欠缴、套提、套贷、骗提、骗贷等行为;负责执法文书的统一管理。

广大职工如发现单位不按规定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缴、少缴、欠缴、套提、套贷、骗提、骗贷等行为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稽查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率先在全省开通

住房公积金微信平台

微信,作为一个随身可携带的“移动生活工具”,开通这样的政务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树立公积金中心在民众心目中的亲民形象。

2013年6月,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势而为,推出徐州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的一大特点在于手机订阅账号,通过用户自主“关注”、“订阅”,相关信息可直达用户的手机桌面,每天不间断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公积金的各种信息,一对一,点对点,精准传递消息。

徐州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平台设立新闻动态、便民工具箱、帮助信息、在线咨询四大便民菜单,徐州公积金要闻、管理部之声、服务网点、服务热线等内容都能在这里找到。打开徐州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底部默认的是自定义菜单API模式,用户点击“新闻动态”、“工具箱”、“更多信息”菜单后,会弹出“网站首页”、“公积金新闻”、“管理部之声”、“便民工具”等多个子菜单,点击这些子菜单会进入相关主题内容,这些内容与PC端徐州住房公积金网同步不断更新,便于微信用户随时与公积金职能部门的直接沟通和互动。

同时,将公积金微网站植入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关注公众平台即可访问公积金微网站。所有微网站中显示的所有文章及板块,都可以通过设置关键词,而实现自动回复。

公众平台搭配“微网站”,在保留公众平台所有优势的前提下,提升展示形象,更好的与客户互动。

首次开展

“双百行动”扩面增量惠民生

从2013年8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开展“双百行动”,在全市集中百人百天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促使未缴存的单位开户缴存,欠缴单位尽快补缴,并积极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双百”行动,扩大归集覆盖面,促使未缴存的单位开户缴存,欠缴单位尽快补缴,既是维护全市职工的利益,也是圆更多职工的住房梦想。

截至2013年11月10日“双百行动”结束,此次专项行动共新增开户单位236家,新增开户职工17735人,月缴存增加额832万元,补缴人数48670人,补缴金额2973.25万元,投诉办结率达到95.5%,成效显著。

增加贷款新品种

推出“公转商”业务

2013年7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公转商”业务。

公转商贷款是继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等贷款业务后推出的又一贷款品种,既丰富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品种,又缩短了审批时间,放款更加快捷,有助于在不增加借款人利息负担情况下极大满足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公转商贷款是指市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将经中心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职工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对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市公积金中心逐月补贴给借款人的贷款方式。在借款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公积金中心根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优惠利率重新计算月利率差,按新利率差进行贴息。

办理公转商贷款业务后,还款方式灵活方便,借款人可根据家庭收入状况灵活选择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可以提取公积金逐月还贷、部分还贷和一次性还贷业务,不但为借款人节省了利息支出,而且减轻了还款压力。

从制度设计来说,公转商贷款保持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稳健运作,满足了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需要,保证职工按自己家庭的计划安排实现住房条件改善,不增加职工贷款利息负担。我市公积金流动资金将更加充足,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需求。

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公转商”贷款18.95亿元,帮助5648户职工家庭实现安居梦,满足职工近59.32万平方米居住面积需求,占市区住宅成交面积的三分之一,极大地改善了职工住房条件。

实行“公转商”贷款后,去年全年增值收益达到2.32亿元,比上年增加0.11亿元,增长4.85%,上缴财政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2亿元,比上年增长0.22亿元,增长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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