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市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规模为4.25万亩

发布时间:2016-11-02 15:0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5

5月21日,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情况。

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了农民增收

我市丘陵山区总面积227余万亩,主要分布在邳州、新沂、铜山、贾汪、睢宁等5个县(市)、区。由于基础生产条件差、设施配套水平低,山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我市丘陵山区大多山丘低矮、坡度和缓,土地利用类型多、宜林宜果面积大,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

我市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从“九五”期间开始立项,主要任务就是以省、市两级财政投资为牵引,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生产条件,加大农业结构调度力度,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山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多年来,我市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源工程和道路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农业发展主要制约因素。坚持以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打造了一批产业有特色、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现代农业园区、生态休闲农业园区、旅游观光农业园区。坚持因山制宜,加强宜林树种的引进与示范,推广优良树种,丰富树种资源,修复和美化了山区生态环境。通过发展果品、花卉等高效农业,项目区亩均效益较种粮提升2至5倍,加上土地流转、园区务工等多种形式的创收,我市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千元左右。

今年开发建设规模4.25万亩

据介绍,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为跨年度实施项目。2014年我市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共立项16个,涉及铜山、邳州、新沂、贾汪4个市(区)13个镇(办事处)、2个国营林场、2个龙头企业和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投资513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575万元,治理任务3.72万亩。项目于去年9月下达,当前进度75%左右,预计今年7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热点问题解答

问:申报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于申报主体、项目规模和投资标准等方面都有一些具体要求。

一是申报主体。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专业大户。对于各类主体,有相应的条件。(1)农业企业,企业应取得法人资格,成立运营1年以上,土地流转手续齐全,自筹资金有保障,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能较好地带动农民增收。(2)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的能力,且需要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通过同意,才能申报项目。(3)家庭农场,要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能力。(4)专业大户,要求是本村村民,土地流转手续齐全,具备自筹投入能力。(5)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求申报项目前必须做好项目规划,明确开发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所申报的年度项目必须在其规划开发的区域范围内。乡镇申报项目要经项目所在村同意,村委会申报项目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二是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项目建设地点要符合规划(目前主要指《江苏省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要求。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申报的项目要求建设面积不少于200亩,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申报的项目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亩。

三是投资标准。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承担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承担的项目要求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财政投资的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财政投资的50%,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投入按自身财力状况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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