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城管联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11-02 15:2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9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打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市公安局与城管局依据《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规定》,于10月8日联合发文《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联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我市城管部门将参与停车管理工作,在辖区路段对违停机动车进行取证,及时固定、上传违法证据,后由交警予以审核、处罚。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联合整治将按照“堵疏结合、规范设置,联合执法,确保畅通”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考核奖惩,深入开展城管、公安交警、巡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严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顽疾”,确保实现机动车辆“入位停车、规范停车”,有效解决乱停车、停车难等问题,切实维护、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

根据道路等级,我市市区道路被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为严管示范路,共九条;B类为城市主次干道,共65条;C类城市支路及背街小巷,共227条。《方案》要求,公安交警主要承担A、B类道路早7时到晚19时的停车管理任务。对A类道路的违停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对B类道路的违停车辆,处以50元罚款;公安巡防以19个警务服务站为依托,主要承担A、B类道路19时到7时的停车管理任务。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告知书,做好取证、上传工作后,由交警予以审核、处罚。

城管执法以50个城管岗亭和各区应急执法队伍为依托,主要承担C类道路24小时停车管理任务。城管岗亭巡区范围内的道路,由岗亭执法人员负责管理;城管岗亭巡区范围外的道路,由各区城管局(大队)应急执法人员负责管理。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告知书,做好取证、上传工作后,由交警予以审核、处罚。

除此之外,除查处本责任辖区违停车辆外,公安交警、公安巡防部门对C类道路内的违停车辆24小时内均应进行查处。

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做好我市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我市机动车停车乱、停车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市城管部门目前正依据《城市道路内汽车泊位设置标准》,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做好挖掘资源,完善交通设施工作,通过科学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停车供给。

市城管局停洗车场管理处朱处长告诉记者,我们将按照“应划尽划,应设尽设”的原则,对12米以上的道路设置双向停车泊位,对6米至12米的道路设置单向停车泊位,6米以下的道路禁设停车泊位,提高停车位供给量。

此次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城管部门涉及的227条道路,前期已经设置了4583个道路停车泊位,近期计划在172条道路上再增加3120个道路停车泊位。剩余55条涉农道路、路面不具备设置条件及早晚高峰易造成拥堵的道路,城管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组织单向通行等方式努力增加停车泊位供应,预计还可以增加临时停车泊位2000个左右。

据了解,172条道路上增加的3120个道路停车泊位计划本月内设置完毕。剩余55条道路的设置计划预计在11月内完成。同时完善停车指示设施,在不允许停放的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禁停及拖移车辆标志。另外在227条道路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固定停车场还可以提供11000个左右的停车泊位。

市城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城管部门上半年已经在部分老旧小区周边设置了850个夜间临时停放泊位,允许车辆在夜间交通压力不大的时段免费停放,下一步他们将协助交警部门继续在符合条件的小区周边增设夜间临时停放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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