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 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发布时间:2016-11-02 15: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徐州最严的“禁补令”已经正式实施,全市中小学老师也纷纷签署了“承诺书”,2月27日,新学期开始的第一个周末,市教育局职教、纪检、督导、安全,相关学校等多部门联合,对市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突击督查。据悉,此次检查只是一个开始,教育部门将联合工商、税务、消防、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地持续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堵住中小学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有偿补课。
  有证机构:现场没有发现在职教师
  上午9点30分,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党校院内的一处教育机构。一进教学楼,一处楼梯由“铁将军”把门,检查人员只好转到另一侧的楼梯上楼。虽然有十多间教室,但当天来上课的学生很少,有一个学生在接受“一对一”的数学辅导,一个学生在做试卷,还有不到十个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习《新概念》。短暂打断后,检查人员轻声请两位老师填写情况登记表。据现场负责人介绍,目前该机构约有专职教师十余名,多为退休老师、师大矿大的兼职研究生,以及由总部统一调配的师资。
  随队检查的一中德育处老师丁雷和十三中教务处老师李淼,对机构提供的20份教师资格证进行了仔细辨认,没有发现本学校老师。“在我们的检查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指认是否存在在职教师,因此我们请了学校老师来配合,指认更加容易。”市教育局职教处处长徐志表示,“除了现场指认,还可以通过机构的老师花名册、电话本、代课老师费用清单等,确定老师的真实身份。”检查中,教育部门还要求该机构立即打开铁锁,保证两处楼梯均能通畅上下。“锁上一处楼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发生踩踏,坚决不能这样。”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位于莲花小区的一处商业楼中。刚走进楼梯,记者就看到墙上张贴着教育机构的宣传海报——“长期诚聘重点中学一线教师,特邀矿大附中、撷秀、树人、郑中等名师主讲”。面对检查人员的质问,该机构负责人表示:“这是过去的宣传海报,哪有那么容易请到这些老师。”现场的两位老师经核查的确是专职教师。检查人员要求其马上取下张贴的虚假宣传标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十日内依法依规整改。
  在青年路上的一处商业楼里,检查人员同样发现了醒目的广告——“重点小学资深语文老师授课”。对此,该机构负责人表示,邀请的只是退休的重点小学老师。“可你这样宣传,也给家长带来了误导。”检查人员同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无证机构: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检查
  在检查了3家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后,检查人员又根据群众举报,先后来到供销大厦和大同街,突袭了两处“著名”的无证办学机构。
  当来到供销大厦五楼的“名师高初中辅导学校”,检查人员发现漆黑一片、人去楼空。但是从现场留下来的厚厚一摞宣传单,记者还是见识了这家机构的“实力”。 春季课程中几乎囊括了初一到高三的所有课程,上课时间从上午8点到晚上9点。检查人员将《整改通知单》塞在了窗户边。“对于这样的无证办学机构,单靠教育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工商、税务、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用更加强有力的手段来肃清。”
  在大同街的“徐州优星教育中心”,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只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无法提供《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可在现场,分明设置了6间教室,还有一个班的学生在上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人员依法责令该机构马上停止无证办学行为。
  “如果办学条件许可,想继续办学,可以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要取得办学资格,需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申办报告,根据申办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在办学机构场地、资产、设备、师资水平达到要求后,再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办理证件。
  职教处徐处长提醒学生和家长,选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时,首先要核实其办学资质,此外,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正规培训机构的《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聘用教师情况等都要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非法办学机构则不具备这些资质。徐处长强调,“所有的教育广告均要到教育部门备案,打着在职教师旗号的虚假宣传,我们将见一起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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