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将至集中审判酒驾案 徐州10名酒驾司机受审

发布时间:2016-11-02 18: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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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上午,10名酒驾人员站在审判席上,手拄着拐杖的小伙夏某格外的引人注目。在旁听席上的夏某母亲介绍,一年多前的一个晚上,情绪低落的儿子喝了一些白酒后驾驶摩托车出行,路上被一辆拐弯的轿车撞伤,一条腿撞成粉碎性骨折,现在还有钢板在体内未取出。医生强调要多注意,否则还会留下后遗症。儿子一直非常后悔酒后驾驶,他自己也是受害者。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宣读了10起酒驾案件的起诉书。其中24岁的肖某在两年前的夜里酒后驾驶轿车上路行驶到市区中山路金鹰西门路段时,与一辆出租车追尾造成六车连撞的交通事故,并将驾驶电动车经过的一名路人撞倒,后被处理事故的民警查获。经鉴定,肖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6.4mg/100ml血。

  经鼓楼法院审理,肖某等10名酒驾人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罚款2000元至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不等刑罚。公诉人员指出,因为存着侥幸心理及对酒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市民以身试法。此次集中审理的酒驾案件的10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已经记入个人档案,这对其以后的人生及子女成长都有很大影响。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以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参与处理这些酒驾案件的鼓楼区交巡警大队李根警官介绍,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mg/100ml血且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判处拘役一至六个月并处罚金,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此次审理的十起酒驾案件中,有八起造成交通事故,给自己或家人造成很大损失。在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提醒广大市民小聚时,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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