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侵占车位长期不挪窝 发现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6-11-02 21: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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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痛恨“僵尸车”又无能为力
  从事车辆维修多年的薛经理分析,形成“僵尸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到了报废时限或接近报废时限,车主懒得维修或跑报废手续,随手扔在道边。二是因为买了二手车却没有及时过户等各种遗留问题,导致想报废也没有办法,只好一扔了之。三是车况不好,用作临建和商业用途,比如做生意、当仓库、车体发广告等。四是车主由于失踪、入狱、入院等原因长期不能开车。五是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车辆。还有一种是自己换好车了,原来的面包车或低档车不使用,也不想卖掉,于是随便停放。
  几位小区物业管理者和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他们都痛恨“僵尸车”,却又无能为力,主要原因“车辆是私有财产,没有执法权”。
  一家物业公司的仝浩经理解释说,物业公司作为服务部门,无权对业主的私人物品进行处理。
  12319数字城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僵尸车”显然超出其管辖范围,道路上则属于公安部门管辖。
  ■交警
  道路和小区要区别对待
  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的李科长解释说,交警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上的交通秩序及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僵尸车”确实占道影响交通,他们可以前去核实调查,如果不属于盗抢车辆,交巡警部门查询车主信息后将联系车主开走,如果联系不上或拒不开走的,他们可以强行拖走,暂时保管,实在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在公示一段时间后可作为无主车辆处理。如果属于盗抢车辆,辖区派出所负责立案,他们接到指令后拖走。
  李科长还称,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应由辖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联系辖区派出所,确认车主信息处理,如果也是无人认领或拒不开走,由辖区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证明,他们可以强行拖走,按程序处理。
  ■支招
  车成“僵尸”要追究车主责任
  “僵尸车”现象已经引起市民关注。有人认为,如果任其发展,“僵尸车”早晚将成又一城市管理难题。我市可以考虑从立法角度处理“僵尸车”问题,例如停放超过一定时限的车辆,无论车主能否找到,管理部门都有权将其挪走,并通过法定报废机构进行处理。
  不少市民也为如何治理“僵尸车”支招。孙女士认为,物业和停车场应努力查找车主信息,并向法院起诉,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车主追究责任。张先生认为,应简化车辆报废手续,多想办法鼓励市民及时报废弃置不用的车辆。还有市民建议交警、物业、停车场等都可对长期弃置的车辆进行公示,到期仍没人认领,就可对车辆进行处置。
  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的梁敏律师认为,必须对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追责,这样才能有效扼制随意遗弃车辆的现象。梁律师说,一些发达国家也曾集中发生过此类现象,后来加大了对车主的处罚,对“僵尸车”的治理起到明显效果。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或公共场所,可以拨打本报热线85608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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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记者 张传宝 实习生 冯琳琳
  图/记者 李乔 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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