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室看丢包裹,究竟怪谁?

发布时间:2016-11-02 22:0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关于包裹的罗生门


“传达室没有义务替业主看管包裹,我们只能替你找一找。”这是我丢失包裹后听到物业经理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这句话也让我愤怒,确实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替业主看管包裹,但是在我找包裹时看到的一幕幕,实在让我无法平静。保安喝酒、离岗,正好又碰到其他业主来找丢失的东西,我实在是不能耐心听完这位物业经理的托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3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丢失包裹后,我找到保安看了监控,保安振振有词:我们没有义务替你保管,从明天起,我们也不会替你们收包裹了。又有一位报纸丢失的业主也过来找他们,他们接着振振有词:以后报纸我们也不替你们保管!

今天打电话给小区物业经理,物业经理是个年轻人,刚开始态度还是很好,当我开始批评小区物业时,这位年轻人护犊心切反反复复强调,他从一开始就规定小区传达室不能替收快递。但是当我问他怎么对保安和物业进行管理时,他却说了这样的一番话:“我们离你们小区也比较远,只能中午吃饭时过去看看。或者晚上在你们小区附近有朋友聚会什么的,我也过去看看。”

推卸责任时,态度绝对强硬,阐述工作时,没了底气,让人不能信服。

我在想,如果这些保安也不替我们收报纸,也不替我们收取包裹,院里东西丢了,他们也不负责。请问他们负责什么?

负责喝酒?

负责和业主吵架?

负责推诿扯皮?

我这件包裹,到底去了哪儿?

以后还能信任物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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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询问了律师,律师说这属于无偿保管理,现在出现东西丢失了,物业必须证明不是自己过错造成的才行。======================================
物业经理的态度让我觉得气愤。不断强调没有义务,自己是怎么怎么规定传达室不能收快递的。我很生气,我打断他的话,你连自己员工都没管理好,先推卸责任,没有义务但是你们有责任啊。他更厉害啊,直接吼啊,你让我把话说完!然后还是强调,我们没有义务啊!!


这位经理,义务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你们物业在这个小区的所作所为,让我看了觉得你们没有义务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你们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本文内容由 宥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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