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时摔破肝 女顾客告酒店

发布时间:2016-12-05 15: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6


  顾客不小心从楼梯滚下,正好撞在酒店摆放在楼梯缓步台的大花盆上,造成右肾和肝脏破裂。事发后,顾客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约4万元。庭审时酒店提出,这名女顾客是因为饮酒过量,行为失控,才导致事情的发生。当天,包括这名女顾客在内的5名客人共喝了1瓶白酒、12瓶啤酒。


  顾客:楼梯违规酒店该赔


  此案的原告杨小姐诉称,2009年3月17日晚,她在某酒店2楼就餐,当天其正值生理期,没有喝酒。用餐期间,她去洗手间,不慎从2楼楼梯滚落至1楼缓步台,撞到缓步台上摆放的大型花盆,造成其右肾破裂,肝脏轻度破裂,事后经鉴定,其伤情构成7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杨小姐的大部分医疗费经保险公司理赔,自费医疗费为4400余元。另外经杨小姐计算,其损失还应包括伤残赔偿金14万元、误工费79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陪护费1680元、营养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


  杨小姐认为,某酒店2楼至1楼的楼梯阶数为19阶,违反了《城市民用建筑设施通则》关于楼梯的阶数不能超过18阶的规定,故应由该酒店承担设施不完备的责任。再有,如果该酒店没有在缓步台上摆放花盆,就不会给她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故请求法院判令某酒店赔偿以上损失的20%,即39517元。


  酒店:饮酒过量,女顾客行为失控


  某酒店则辩称,杨小姐在该酒店就餐时发生伤害事故属实,但该酒店没有过错。其经营场所经过验收合格,所使用的楼梯是符合安全标准的,阶数为18阶。而且,该酒店还在楼梯旁墙壁上张贴了警示标牌。


  某酒店认为,杨小姐受伤之所以如此严重,说明其当时是在非正常的、行为失控的状态下。因为,据酒店员工反映,当晚杨小姐与另外4人一起就餐,其中两人半小时后就离开了,而酒水单显示,杨小姐等人消费1斤装白酒1瓶、啤酒12瓶。可见,是杨小姐饮酒过量,才导致其行为失控,发生了严重的损害后果。


  庭审时,某酒店最后表示,考虑到杨小姐受伤较重,且受伤地点在其酒店,出于人道主义,同意在确认其没有责任的前提下,给予杨小姐救助金2万元。


  法院:酒店给付杨小姐2万元


  法院后经审理查明,该酒店房屋是经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其楼梯规格、阶数(18阶)等均符合相关标准。同时,酒店楼梯旁的墙壁上张贴有醒目的警示标牌“小心楼梯”。


  日前,鉴于某酒店自愿给付原告2万元救助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某酒店给付杨小姐2万元,同时驳回杨小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理由:


  本案中,结合实际情况,应确认某酒店已履行了自己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提示义务。且其在缓步台上摆放花盆的目的是为美化就餐环境,并不必然导致杨小姐摔伤的后果,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故酒店方面并没有过错。而且,杨小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走安全负有较重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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