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途中被渔船压倒身亡 法官裁定旅行社未尽责应赔偿

发布时间:2016-12-05 17:5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六旬老人跟随旅行团到海边旅游,午休期间老人独自在沙滩游玩不幸被渔船压倒身亡,为此,老人家属和旅行社就担责一事争论不休,最终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去年五一期间,济南一单位十几名职工决定集体去青岛旅游,年逾六十的刘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岂料刚到青岛就下起了大雨,旅行社在征得了部分游客同意之后改变了旅游行程,刘先生跟几个不愿意更改行程的游客,被安排入住一家离海边不远的旅店。吃过中午饭以后,刘先生趁众人午休的空当,独自一人到海边散步,他发现海滩上横七竖八的停放着几艘木质渔船,于是一时兴起,走过去摇晃其中的一艘,当时海滩上正刮着大风,渔船被刘先生摇晃的重心不稳,哐地一声从支架上掉落下来,将刘先生压倒在船下。医院诊断刘先生胸腹腔脏器破裂致多器官功能障碍并失血性休克,在去医院途中就已经死亡。


  事后,刘先生家人多次找到旅行社,要求赔偿。他们认为由于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没有尽到全程导游服务的责任,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旅行社不服气,他们觉得,全程导游服务不是全程陪护。刘先生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有自我保护、预见危险、防范危险的能力。该事件的发生纯粹由刘先生个人行为引起,与旅行社无关。


  负责审理此案的是槐荫法院民二庭李志龙法官,他告诉记者,游客一旦跟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就有义务、有责任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即使是在自选安排活动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旅行社也必须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


  日前,此案经济南槐荫法院一审判决,法院最终判令旅行社支付刘先生家人死亡赔偿金六万余元。(通讯员 杨阳 李志龙 记者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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