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流产向旅游公司索赔 法院驳回小夫妻诉求

发布时间:2016-12-05 19:0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80后”小夫妻在得知女方怀孕后,不舍得放弃预付款,依旧赴欧旅游,不幸流产致旅游中止。小夫妻俩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诉请。


  去年9月,小成和小薇报团参加法国、意大利10日游,并支付6000元预付款,且约定“若因客人自身原因要求取消概不退还”。眼看旅游的日子临近,小薇却得知已怀孕4周。再三考虑,两人还是决定出行。但飞抵罗马的次日,小薇发现有先兆流产症状,后在佛罗伦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法院认为,小薇意外流产致旅游中止,该后果的发生并非旅行社违约造成。旅行社已采取措施送其就诊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因此,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于法无据。法官提醒,旅游前发现怀孕、身体不适等特殊状况,应谨慎考虑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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