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跟团去柬埔寨旅游。其间,领队与导游均按照新旅游法的要求,不逛店,不组织自费项目。但有天晚上,导游宣布次日游览“崩密列”,有4位没购买这个项目,去不了。他们希望报名参加,并且补足费用。
领队与导游协商后说,按照新规,团友临时增加自费景点,需要先向国内提申请,然后修改合同,再传到国外层层转。4位团友一听傻眼了,只好放弃。希望有关方面关注这一点,适当给领队与地接社和导游临机处置权限。只要阳光操作,就能兼顾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