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导游服务费,合适吗?

发布时间:2016-12-06 10: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新民图表   制图 董春洁


  本来是旅游观光的,却总被带去购物,在景点呆的时间很紧张,在商店呆的时间很充裕。参团旅游过的人大多都有这样不爽的经历。


  为了杜绝导游变导购,以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减少损害游客利益的情况发生,一项新的规定将在深圳试水。深圳即将出台的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通常所称的“小费”)。消息出来,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不少人反对收服务费


  “小费合法化不合适”,记者在深圳世界之窗前的广场上随机进行了采访,大部分游客表示反对。


  据深圳当地一媒体短信调查,近50%的人反对小费合法化。理由有很多,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是,给不给小费,是游客的权利,不应该成为一种义务。游客玩得开心舒心,眼见导游挺辛苦,给点小费,大家开心。深圳旅游主管部门表面上看有跟“国际接轨”的意思,但难免给人以转移收入分配,把责任推向游客的印象。况且团费里包括了导游服务费,若再允许小费合法化,这不是鼓励导游重复收取游客费用吗?


  导游收入低因而可以收小费的理由更不成立,如果由于行业原因而让游客为导游的收入不足买单,显然不公平。


  一名湖南的游客称,小费合法化了,就能保证导游提高服务质量吗?这小费真的不该给。


  此“小费”非彼“小费”


  游客们反对声很高,导游却有不同看法,认为“小费合法化合适”。


  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点、自费景区拿回扣,甚至和景区商家联手坑蒙旅客的现象层出不穷,成为旅游业的一大公害。今年5月起,新《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对坑蒙游客的导游最高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


  处罚力度空前严厉,可导游乱象依然屡禁不止?挂靠深圳一家旅行社的兰小姐说,人们指责导游“心太黑”,其实导游的日子实在不好过:基本工资少得可怜,有的干脆就是零,补贴只有带团才有,收入全靠购物点、景点的回扣。不在这上面花点心思,生计都成问题。如果收入有保证,真不愿昧着良心带游客去购物。小费合法化,导游收入提高,一来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价值,二来也会提高服务质量。


  北京一家旅行社的老总王先生坦承,为了抢夺市场,旅行社压低报价,有的以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有的甚至实行零团费,大部分的团费里没有包括导游服务费在内。


  导游带团不仅没有任何收入,反而要交给旅行社各种各样的费用。许多导游是无基本工资、无福利待遇、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于是挖空心思带游客去购物点、自费景区,以收取回扣的方式“自救”。


  与通常意义上的小费不同,深圳即将转正的小费实际上是导游的一笔基本收入。王总也承认,小费合法化,只是解决导游薪酬过低问题,使导游少动歪心思。旅游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保证导游的正常收入,根本解决办法就是让导游真正成为旅行社的员工,但这显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小费机制后,导游基本收入得到保证,尽管未必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遏止导游吃回扣、导游变导购等现象。


  服务费将如何支付?


  是自愿支付还是强制支付?是明码标价还是随意收取?小费如何收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深圳市旅游局制订的《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导游服务费构成,导服费由旅行社按出团天数在游客团费中统一收取,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0元,由旅行社随出团补助一并支付给带团导游。所谓导服费,在公众看来,实际就是变相小费,只不过它是由游客交给旅行社、再由旅行社交给导游,而不是直接由游客支付给导游。这一规定,从字面上理解,小费带有一定强制性,且还有明码标价的味道——只要游客参团,不管愿不愿意,都须在团费中支出这部分费用。


  旅游最重要的是开心,如果明码标价,并且参团之前就告知,导游提供的服务又让大家满意,支付小费没有问题。被低价位吸引,文先生的公司国庆期间组织员工去了云南旅游,8天去了20多家店,旅游团成了购物团。文先生认为,一旦收取了导游服务费,就要保证品质旅游。


  小费合法化就能杜绝导游“赚外快”并提高服务质量吗?小费合法后,谁能保证导游们就不再吃回扣、不再变导购?服务费不是直接交给导游,可能给一些旅行社有空子可钻。深圳的导游可以收小费了,其他地方要不要跟进?因此允许导游收小费后,应该出台配套措施,让小费收取透明、规范、标准。


  小费打败回扣,有赖于制度的约束。旅行社的王总认为,需要旅游行业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诉和评级系统,对导游进行评级,旅客可投诉收取服务费但服务质量不好的导游,对违规者给予惩戒,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出台方案应征询民意


  深圳地方立法导游小费合法化并非首创,山西省去年曾出台过与此类似的立法构想,结果因为大多数人反对而夭折。


  支付一定导游服务费,由此得到高质量的导游服务,享受一个舒心旅游,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游客接受和欢迎。今年9月份,河南省首个以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旅游团出发了。该旅行团不购物、无自费项目,但收费标准较高,每人每天还要给20元的导游服务费。据悉,游客们10天游览了九华山、千岛湖、婺源等景点,没有了没完没了的购物,玩得轻松自在。


  武汉一些旅行社也在这方面做出尝试,在海南线上推出的“贵族之旅”,由最优秀的导游带团,其服务费高达每天300元。推出一年至今是零投诉。


  据悉,在向深圳各大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广泛征求意见后,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近期由深圳市旅游协会向社会公布。有网友表示,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完全由官方制订,必然充斥着包括旅游局在内的官意,深圳完全不必匆忙出台这一政策,应当将试行方案公之于众,最大可能地征询民意。只有官意与民意达成共识,这项试行方案才是经过科学论证与充分博弈的结果。(于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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