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委员建议:规范收取出境游押金行为

发布时间:2016-12-06 16: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近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时,范徐丽泰委员建议,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游客押金的行为要“有法可依”。


  范徐丽泰说,现在很多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旅游团的时候,因为担心旅游者在境外出游后脱团,因此在出行之前向旅游者收取押金,金额在几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如果游客在境外没有违反旅行社的规定,回国若干天后押金才退还给旅游者。


  旅行社收取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成为争议的问题。范徐丽泰表示,如果旅行社收取押金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草案中应该有旅行社收取巨额押金权利的相关规定,并对押金数额的范围给予明确。而且应该标明,如果出境旅游没有违反旅行社的规定,应该一回来就立刻将押金退还给游客。(记者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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