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出现“准”星级 莫签!

发布时间:2016-12-06 17:4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

“旅游维权尽量做到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昨日,市旅游执法大队监督科科长付佳应邀做客本报帮办会客厅,针对本报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接到的旅游投诉,有针对性地支招。

  本报接诉:“十一”期间,一游客致电本报,“导游带我们去购物,害我花3000多元买了10服中药。回来后经鉴定,这药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专家支招:针对这种买到假货的情况,游客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进行维权,一是找当地工商部门解决,二是向组团社索赔。

  专家支招

  签合同一定要行程安排表

  如何才能避免旅游合同陷阱呢?付佳说,首先要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住,如果合同中出现“准”星级,一定不能使用;行,要向旅行社索要旅游行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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