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行社诚信建设达标评估通用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11 16: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一)主题内容:

以“诚信之上 质量第一”为宗旨,以“八荣八耻” 为准则。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有效防范责任失信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建立和谐旅游新秩序,实现旅游强省目标。

 

(二)标准引用依据:1、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等;3、省、市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旅游管理条例;

4、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创建基本条件

1、创建年度1月1日前依法成立并开展经营的旅行社;

2、上年度年旅行社业务年检通过单位;

 

(四)考核评审项目:

 

项目一 管理机制:考核分值60分;项目二 管理和服务行为目标:考核分值490分;项目三 旅游者综合评议:考核分值100分;项目四 精神文明和经营业绩:考核分值50分;

项目五 失信行为考核。

 

(五)考核评审综合计分合格标准:

考核评审项目总分为700分。合格标准分别为:市级“诚信旅行社”610分;“江苏省诚信旅行社示范单位”650分以上。

 

 

 

 

 

  《项目考核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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