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和细则实施两个月来,我市旅游业出现新景象
(记者:苏亚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分别于5月1日和3日施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强迫购物”、“零负团费”等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最高罚款达50万元。新条例颁布实施两个多月来,我市的旅行社和旅游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记者进行了调查。
喜:旅游的潜规则没了
7月6日上午,在新闻旅行社记者见到了正在签“旅游合同”的方女士。每年都出去旅游的她告诉记者,这次签旅游合同时发现了一些变化。“合同中不仅注明了景点游玩的时间和自费项目,还把旅行社和当地地接社的经营范围、许可证号等信息告知了游客。”
采访中记者发现,我市大部分旅行社对新条例都非常谨慎,积极完善补充了合同条款,对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等14项具体内容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由于新条例坚决制止“零负团费”,很多旅行社在调整线路价格的同时开始主推“品质游”。
“各种消费明码标价,‘隐性消费’无踪影。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更好了,就算价格贵点也能接受。”采访中,不少市民说。据了解,近期虽然有些长线游的价格比原来高了约10%,但游客人数却增长了10%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新条例不仅维护了游客的利益,对于遏制旅游内场的无序竞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忧:新规遭遇实施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两个多月来,旅行社也遇到不少难题。
“带团时由于人数较多、尽管提前说定了离开时间,不少游客迟到的现象还是经常发生。如果此时不带团离开就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果离开就是甩客,左右为难。”很多旅行社的负责人称。
很多旅行社认为,虽然合同中对景点和购物点的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但由于游览时间、人数和场所存在着不确定性,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信心:管理部门保驾护航
目前,我市共有146家旅行社,为保证新条例的顺利实施,5月中旬,市旅游局邀请东南大学教授对所有旅行社负责人进行培训。6月以来,旅游质监所对全市80余家旅行社进行了走访和指导。两个多月来,我市未发生一起重大旅游投诉。
市旅游局还采取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和日常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旅游市场进行了10余次的集中检查,涉及30余个旅游团队、70余名导游、对不规范的行为当场责令其改正。同时,对70余家旅行社的网站和网页进行监控,从中发现了7家旅行社违规开展出境游业务宣传,现已责令其整改。
旅游局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在8月底前对剩余60余家旅行社全面走访调研,力争使所有旅行社都按新条例要求规范经营,良性发展。